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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0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10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漯河市兴漯矿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舞阳县大周店盐矿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土壤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712106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市兴漯矿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漯河市舞阳县大周店盐矿开发项目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孟寨镇魏寨村、潘楼村 本项目矿区面积8336.9335亩,属于盐矿资源勘查项目,主要建设60眼探矿井,并进行各项录井资料的收集,提供详实准确的地质资料及井身数据后即为勘探井完成。本项目只涉及勘探,不涉及采矿。 1、水环境:勘探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还田利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勘探期废气为扬尘和燃油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尾气,采取“六个百分之百”、设置围挡、洒水降尘、选用先进设备,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等措施,场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3、声环境:勘探期钻井、车辆等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保养、禁止鸣笛,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附近声环境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废:勘探期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生态环境:勘探期加强宣传教育、严禁捕猎、严格控制临时占地数量,完井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播撒草籽或恢复植被,恢复其原有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