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舞阳精神康复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东环路与张家港路交叉口西北角 |
建设单位 | 舞阳精神康复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尧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东环路与张家港路交叉口西北角,占地面积20000.47平方米,共建设病房楼三栋, 1栋5层,2栋6层。该项目容积率 1.21 ,建筑密度 23.8%,绿地率 35% ,机动车停车位 376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000 个。项目共设床位200张。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和相关要求。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恶臭,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各个污水处理单元密封加盖、设导气管将污水处理装置溢出臭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 ,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预处理标准要求及舞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后进入舞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泵、空调外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隔音、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 类、4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棉球、纱布、废弃针头、玻璃容器、检验科产生的废试剂和废样液等医疗废物,收集后规范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理;产生的废过期药品、废活性炭、栅渣、污泥、废次氯酸钠包装袋等危险废物收集后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贮存和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东环路与张家港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设计规模共建设病房楼三栋,设200张床位。项目环评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运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经处理后《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综合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 预处理标准要求及舞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后进入舞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等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