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40万吨颗粒肥项目 |
建设地点 | 舞阳县珠海路金大地三期院内 |
建设单位 | 河南金山肥业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永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珠海路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院内,租赁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区内闲置空地建设生产。主要建设内容有:造粒车间、成品库及办公楼等。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 40 万吨颗粒肥。 |
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和对策 |
一、废气 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地面硬化;厂区无裸露地面,硬化或绿化。运营期挤压造粒、筛分和烘干工段设备均为密闭设备,同时设置收尘风管将收集的尾气经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河南省大气重点管控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然后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污水收纳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生产中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界隔声、增强设备润滑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含油手套和抹布分类规范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规范收集暂存于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编制报告书的项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 批 复 意 见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珠海路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院内,租赁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厂区内闲置空地建设生产。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 40 万吨颗粒肥。项目环评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运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气经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河南省大气重点管控区域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已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然后进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生活污水满足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三期)污水收纳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标准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 年第 36 号)、《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