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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环保局关于2024年4月12日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
名称
环评类型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审批
文号
1 舞阳县腾达彩印包装有限公司纸箱及彩印包装升级改造项目
 
报告表 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漯河市舞阳县吴城镇后刘村 S323 省道北
 
舞环监表[2024]4号
 
 
舞环监表[2024]4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