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舞阳县环保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7121061 通讯地址:舞阳县舞光路中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
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漯河泰隆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方干混砂浆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报告表 河南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舞阳县辛安镇大沟李村S323省道北 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辛安镇大沟李村S323省道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项目占地4.5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800平方米,仓库1200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筒仓7个,干混砂浆自动配料系统1套、装载机1台、搅拌机1台、砂石研磨机1台。改建后年产30万方干混砂浆.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密闭,地面硬化;厂区无裸露地面,硬化或绿化。项目研磨筛分废气经密闭管道输送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原料筒仓位于密闭生产车间内,粉料储存在密闭的原料筒仓内,粉料入仓废气经原料筒仓顶配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搅拌楼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二次密闭,物料混合搅拌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添加剂进料仓位于密闭的生产车间内,进料仓上设集气罩,添加剂进料粉尘经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在密闭的生产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均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标准要求以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版)》商砼(沥青)搅拌站企业 A 级绩效指标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包括车辆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车辆清洗废水依托舞阳鑫泰隆混凝土有限公司沉淀池(40m 3)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舞阳鑫泰隆混凝土有限公司化粪池(10m 3)处理后定期清陶肥田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生产设备安装减振垫;进出入口设置减震带和禁鸣标志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项目建成后,四周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沉淀渣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其中生活垃圾厂区内设垃圾桶分类收集,由环卫部
门收集后定期运往所在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沉淀渣由沉淀池泥砂经水、渣分离处理后由舞阳鑫泰隆混凝土有限公司用于生产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罐车直接收集后注入原料筒仓内回用于生产。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