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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关于2024年7月30日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1 河南美康食品有限公司果蔬罐头及香菇深加工项目 报告表 河南冠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舞阳县舞泉镇青岛路与三环路交叉口西南角 舞环监表【2024】9号
 
 
舞环监表[2024]9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