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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关于2024年11月4日项目环评批复后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5-7121061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类型 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1 漯河金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试点 报告表 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舞泉镇珠海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2号院 舞环监表【2024】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