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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环保塑料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环保塑料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舞环监验(20164

一、《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环保塑料桶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并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舞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现场调查和验收检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及各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主要产品的生产负荷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工况达到75%以上要求。其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废气、厂界噪声、固体废物均能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相关处置要求。

三、根据该项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和舞阳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关于《舞阳县新力塑料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只环保塑料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的监测结论,经研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建设单位据此可以正式投入生产。

四、要求

1、项目单位应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2、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做好本项目的环保工作,健全企业环保规章制度及企业环保部门建设工作,做到定岗、定责,严防污染事故发生。

 

 

 

经办人(签字):

 

 

局领导(签字):

 

2016年817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0395-592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