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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未年审《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舞阳县各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运输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漯河市政府、舞阳县政府环保攻坚办关于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舞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研究,决定对辖区截至止2020年10月31日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且总质量在4.5吨以上的营运车辆办理的《道路运输证》依法依规予以注销(具体车辆清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截止2020年10月31日止《道路运输证》逾期未年审车辆一览表.xlsx

  舞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