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豫农文〔2020〕216号)和《舞阳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舞农机〔2020〕3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报废更新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7月24日开始报废一批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现就农机报废补贴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在全县所有乡镇实施,资金从中央财政分配舞阳县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三、报废补贴种类
舞阳县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玉米脱粒机、花生摘果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
四、报废补贴条件
申请报废的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不能提供发票的申请人,经村委会核实后填写承诺书;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需要提供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达到报废年限的。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玉米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花生摘果机报废年限为8年、饲料(草)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二)使用年限或累计工作时间不足,经过检查调整或更换易损件后仍然达不到规定技术要求的;
(三)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四)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50%的;
(五)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六)国家明令淘汰的。
五、报废补贴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经公布的回收企业。报废农机残值由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自愿原则商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和拟报废的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向当地农机主管部门提供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舞阳县农机牌证管理机构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兑现补贴。机主凭有效的《确认表》,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补贴。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付补贴资金。
六、回收企业
企业名称1:舞阳县来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1:舞阳县三里河路东段3号院
联 系 人:边卫平
联系电话:13569671798
企业名称2:舞阳县永收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2:舞阳县三环路原种场院内10—11号
联 系 人:张晓勇
联系电话:13084251136
舞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业务咨询电话:0395-7331233
舞阳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