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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病死猪收集临时储存设施的通知

为完善全县病死猪无害化收集体系,根据《舞阳县2019年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下达2019年第三批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通知》(漯财预指〔2019〕233号)文件要求,在全县生猪养殖环节建设病死猪收集临时储存冷库或购置暂存冷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范围内正常申报病死猪无害化收集的养殖场户。

二、申报标准

    存栏生猪500头(以2018年底畜牧生产统计报表为准,下同)以上的养殖场申报建设20立方左右冷库;存栏生猪500头以下的养殖场户申报购置2立方左右的冷柜。

三、申报程序

由养殖场户提出申请,报县畜牧局审批、公示、建设。

四、补助标准

经验收合格的冷库每个补助暂定为建设成本的70%;冰柜每台补助暂定为购置成本的70%。(最终补助比例视申报数量确定)

五、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养猪场户2019年9月5日之前向县畜牧局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5-7136535。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