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豫农文〔2022〕189号)的通知精神,舞阳县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部分实施主体已经完工。经实施主体申请,第三方验收机构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结合建设主体提供的相关材料,并通过现场察看、丈量及开机制冷等方式,对舞阳县闽汇种植家庭农场、舞阳县佳飞家庭农场、舞阳县光辉家庭农场、舞阳县全成家庭农场、舞阳县金丰种植家庭农场、舞阳县天岚家庭农场、舞阳县彦刚家庭农场、舞阳县沃润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惠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二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兄弟连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舞阳县同兴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12家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设施进行了验收。经验收,确定为合格。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7天(2023年4月17日—4月23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监督电话:0395—7121064 手机号:13569671838
联系人:张书英
舞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