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2023年舞阳县花生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中央财政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在舞阳县实施,项目将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支持我县花生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努力提高花生单产水平、强化示范带动引领。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3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充分调动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提高花生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力争培育一批花生规模种植能手和高产典型,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我县花生生产能力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范围
(一)支持主体县域内从事花生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一花生作物规模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于11家,支持家庭农场数量不少于4家。申报主体不得与农业产业发展奖补项目重复。
(二)实施作物。花生单产提升。
(三)主推技术。重点推广花生“起垄种植、科学施肥、节水灌溉、绿色防控、科学收储”技术模式。
实施内容
1.开展花生试验示范。建设试验示范田面积60亩,开展花生高产试验示范。
2.开展主体单产提升竞赛。以统计部门前三年平均单产和总产为参照,分别设置三个档次,对达到不同单产目标的主体,给予不同的资金奖励。据统计部门提供,我县花生单产2020年322.61公斤、2021年322.58公斤、2022年322.68公斤,三年平均322.62公斤。一档为增产20%,即单产达到387.14公斤至419.4公斤;二档为增产30%,即单产达到419.41公斤至451.66公斤;三档为增产40%,即单产达到451.67公斤及以上。
三、实施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乡镇要在辖区内充分进行政策宣传,让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了解具体政策,调动参与积极性。
(二)主体申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自愿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资料需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所在位置、技术模式、目标单产等基本信息。
乡镇核实。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内申报主体的申报信息进行实地核实,核实后在乡镇政府公示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核实结果报送县农业农村部门。
(四)过程记录。参加实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一主体一方案的方式,建立生产档案,记录作物生产过程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采取主要措施等,留存相关数据和图片。
技术指导。县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重要农时,组织技术专家和技术人员了解分包区域内实施主体作物生长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关键重点技术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同时组织实施主体开展技术培训、观摩学习等,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六)测产
1.县级自测。作物成熟前15~20天,农业农村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实施主体参与项目实施地块进行预产、实产测产与验收,根据结果进行单产水平、总产贡献排序并将测产和预估结果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2.市级复测。漯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产量水平较高的申请主体种植地块进行复测。并在作物收获前10天推荐1~2个主体申请省级抽测。
3.省级抽测。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采取实收测产的办法抽测,对测产验收结果进行评估认定。
)公示公开
1.实施主体公示。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参与项目实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单公示,到行政村的由行政村负责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政府将主体信息和相关资料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专家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参加项目实施主体,并将参加项目实施主体名单在县政府官网上进行永久性公示。
2.奖补资金公示。资金奖补统筹考虑单产排名和总产贡献,经测产、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将奖补对象和奖补金额在县政府官网进行永久性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奖补资金兑付到主体对公账户。
四、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2023年,上级安排我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49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
(二)资金用途
1.项目运行及技术推广费用30万元。计划用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印技术资料、媒体宣传、项目区标牌制作、验收资料、工作考评及开展示范区农户技术培训费用;用于聘请专家开展论证、测评费用;用于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及组织开展高产竞赛、现场观摩、测产验收等费用。
2.试验示范田5万元。计划用于60亩试验示范田开展花生高产试验所需的物化投入、人工、机械、田间管理及观察记载等费用。
3.花生规模种植主体奖补457万元。计划用于对参加项目实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奖补,奖补方式按照“先建后补”的形式。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低于11个,家庭农场不低于4个;单一主体奖补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服务。充分发挥专家指导组和农技推广队伍作用,明确花生单产提升技术路径,指导规模种植主体选择良种、配套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促进关键技术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做好政策解读、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资金使用、成效评估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