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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动物防疫补助申报指南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行先处理后补助,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无害化处理任务的实施者。补助指导标准为:统一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补助80元补助(无害化处理厂运输、处理费70元、养殖场户储存费10元)。

  二、申请程序及申请材料:

  申请程序:生猪养殖场户发现本场有病死猪,参加保险的生猪养殖场户先拨打保险公司全国报案电话报案。保险公司到现场完成勘查理赔并出具舞阳县养殖环节理赔病死猪认定书后,再通知县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和县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监督人员一起到现场拍照、上传至国家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平台后,收集、装车、入库。

  没有参加生猪保险的养殖场户直接拨打县无害化处理场申报电话(13733963266),由县无害化处理场工作人员和县动物防疫检疫中心监督人员一起到现场拍照、上传至国家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督平台后,收集、装车、入库。

  县畜牧局每月汇总审核全县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收集处理头数并及时上报县财政局,半年公示一次,县财政部门统一拨付资金。

  申请材料:

  (1)无害化处理备案登记表、补贴表;

  (2)无害化处理相关照片;

  (3)养殖场(户)身份证复印件;

  (4)养殖场(户)银行卡复印件。

  三、补贴结果:

  通过社保卡一卡通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至养殖户

  四、咨询电话:0395-7136525

  五、受理单位:舞阳县畜牧局

  六、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监督投诉电话:0395-7136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