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扎实推进我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快提升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我县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县“三带四区十园百社”工程和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以提升现代农业核心区基础设施、科技支撑等水平为重点,按照政府指导、企业运作、农民受益、吸纳脱贫户与监测户稳定就业的方针,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作用,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现代农业核心区建设,着力提升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形成一批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典型示范性且综合效益好、发展前景广、带动能力强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注重示范引领。重点奖补在产业特色、经营管理、科技水平、生态建设、带动作用等方面在全县区域内具有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现代农业示范园。
2.推动产业融合。围绕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大力鼓励支持通过多种形式拓宽农业功能,促进产业关联,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农业示范园,加快农业转型升级。
3.促进规模发展。重点倾斜扶持规模较大、功能较全,且拓展能力和发展潜力较强的园区,以及由多个园区集中成群,形成连片发展的核心区域内的园区,促进规模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
二、申报条件要求
1.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建设拥有远景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定位清晰,符合区域农业发展方向,在当地具有引领性,对周边地区和产业有较强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2.示范园具备采摘、创意及休闲观光等功能,区域布局基本形成,交通便利,区位优势突出,有明显的标示标牌,实行封闭式管理,景观廊道、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完备。
3.种植粮食作物的示范园连片经营规模应达到3000亩以上(含3000亩)、其他示范园连片经营规模应达到200亩以上(含200亩),且土地租赁年限5年以上(含5年)。
4.示范园发展势头迅猛,后劲足,现代农业规模、元素不断扩大,示范园累计投入不低于500万元,其中2023年投入不低于200万元。
5.示范园经营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具备与完成项目建设和经营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6.示范园吸纳脱贫户、监测户不低于20人,带动脱贫成效突出,科技水平先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高、农业订单覆盖面广。
三、申报程序
1.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本乡镇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同时,由乡镇政府出具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的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前,由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副乡镇长审核签字同意后,连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一份原件,同时附报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强化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县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实地验收与评审,并形成意见。
3、确定扶持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情况,形成项目申报及核查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支持的项目及扶持金额,并上报县政府审定,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4、加强资金管理。接受奖补资金的经营主体,需按照《河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农综〔2021〕9号)、《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幸存真行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9号)、《舞阳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舞财〔2021〕10号)和《关于印发舞阳县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的通知》(舞政办〔2021〕41号)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指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使用方案,并报备乡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
四、申报材料
1.《舞阳县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奖补项目申报书》;
2.示范园简介;
3.园区发展规划;
4.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5.项目单位营业执照;
6.土地流转合同;
7.投资账目及票据;
8.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带贫证明、商标注册证、“三品一标”证书、订单合同等)。
上述材料第1、2、3、4项装订原件;第5、6、7项装订复印件;第8项中“带贫证明”由带动我县脱贫户或监测户所在行政村出具证明装订原件,其他证明材料装订复印件。申报单位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实。
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乡镇存档1份,申报主体留存1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2份(同时附报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