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优质花生产业奖补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名称
舞阳县优质花生产业奖补项目
二、申报条件要求
1、舞阳县辖区范围内以从事优质花生种植和加工为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单位经营期在1年以上;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资产状况良好,能够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2、项目单位带动能力强、带贫成效突出,科技水平先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高、农业订单覆盖面广。
3、项目单位带贫要求:一是从事优质花生连片规模种植100亩以上的,全年带贫5人以上。二是从事花生加工的,年销售收入达到400万以上的,全年带贫1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800万以上的,全年带贫20人以上。
三、申报程序
1.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对本乡镇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签署意见,同时,由乡镇政府出具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的证明材料。于2023年8月31日前,由当地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工作副乡镇长审核签字同意后,连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原件一式两份(同时附报电子档)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2.强化项目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全县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实地验收与评审,并形成意见。
3、确定扶持项目。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审核情况,形成项目申报及核查报告,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支持的项目及扶持金额,并上报县政府审定,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
四、申报材料
1.《舞阳县优质花生产业奖补项目申报书》;
2.申报主体简介;
3.营业执照;
4.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5.投资账目及票据;
6.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带贫证明、商标注册证、“三品一标”证书、订单合同等)。
上述材料第1、2、3、4项装订原件;第5、6项装订复印件;第6项中“带贫证明”由带动我县脱贫户或监测户所在行政村出具证明装订原件,其他证明材料装订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核实。
申报材料按上述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4份,乡镇存档1份,申报主体留存1份,报送县农业农村局2份(同时附报电子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