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食品安全关,提前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开展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督促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健全信息台账,严禁销售三无、过期、假冒伪劣等食品。严查特种设备安全,重点对电梯、燃气管道、压力容器等的使用登记、维保记录、定期检验、人员持证、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杜绝特种设备“带病运行”。同时,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和价格监管,加强对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抗病毒类药品以及清明祭扫用品等商品的价格监管,杜绝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对清明期间有关投诉纠纷及时受理、高效调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中旬以来,累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670余家次、企业23家次,电梯243台,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发现问题51处,已全部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