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培训机构:
为助力我县“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先行区建设,进一步规范就业技能定点培训工作,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18〕8号)《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河南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8〕46号)文件精神,经自主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公示等环节,决定确定舞阳县方欣技能培训学校与舞阳中等专业学校为“舞阳县就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向社会进行公布,并就其定点机构的管理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定点培训组织。就业技能定点培训是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稳定性的有效途径,做好技能培训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培训人员的报名、申请、登记和培训组织工作。
二、建立就业技能培训备案制度。各定点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班前应及时提出申请,将参加培训的学员情况、培训专业、期限等情况,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三、建立培训效果评估制度。人社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确定的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每两年进行一次培训质量评估,将培训评价(鉴定)、就业率和学员满意度作为评估的重要标准。对效果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效果差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满两年不参加培训质量评估的定点机构,定点培训机构资格自动取消。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培训机构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定点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专业设置,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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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电话:0395-7338010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