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经过梳理审查,决定清理规范54项县直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细化服务项目、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公平竞争、破除垄断、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中介服务市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