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驻舞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办事效率,经研究论证,县政府决定,取消行政许可事项35项,行政检查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31项,行政确认事项9项,行政强制事项2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行政给付事项1项,其他职权事项38项;接收行政许可事项1项,行政确认事项1项,其他职权事项2项;调整整合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接收和调整后保留的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一并予以公布。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接收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对于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实施;对于接收的行政职权,要加强培训和技术支持,做好接收配套工作。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做好组织实施,确保监管到位。对保留的行政职权,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 1.舞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接收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xls
2.舞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接收的其他类别行政职权事项目录.xls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