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废止<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科〔2022〕12号)文件精神,按照《舞阳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经研究,取消你局“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审批事项,将“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事项从你单位权责清单中删除。
中共舞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