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综合第三阶段(第三次拨付资金)
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
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及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商建[2019]11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确定舞阳县等13个县为2018年省级第四批电子商务进示范县的函》(豫商建[2019]1号)、《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舞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施方案的函》(舞政函[2019]3号)等文件精神,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于2023年7月9日向县商务局提出阶段性验收工作申请。河南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至7月29日对项目承办单位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在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活动中重点对该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合同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际效果进行了阶段性验收评价,经评审:项目承办单位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对该项目在建设期内本阶段验收合格,项目在建设期内已完成项目目标进度100%。根据河南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阶段性验收评价报告,应拨付项目承办单位合同金额的30%,资金壹佰柒拾捌万捌仟玖佰圆整(¥1788900.00)。
因此拟拨付给陕西畅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舞阳分公司资金壹佰柒拾捌万捌仟玖佰圆整(¥1788900.00)。
本次第三阶段预拨付30%,剩余1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陆仟叁佰圆整(小写)¥596300.00元,在验收合格后一年内,需在相关网站上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即可拨付。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395-7229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