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县纪委
县纪委
地址: 舞阳县张家港路东段路北
邮编: 462400
电话: 03957121703
传真: 039571217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信箱: wy7121703@163.com 职务: 副书记 姓名: 赵国松
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案促改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承担上级纪委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八)负责建立健全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做好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
    (九)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同做好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督查督办工作。
    (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乡镇纪委、县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县管干部的提名和其他干部的任免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等。
    (十一)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室 职能 联系电话
内设机构
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汇总县纪委贯彻落实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分工任务情况;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核文、备案;负责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安全保卫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涉案款物保管;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医疗和卫生防疫工作等。
     负责牵头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等。

03957121703
组织部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机关各部室及所属单位、派驻机构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方面,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主任)、副书记(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协调办理县管干部出国(境)廉政审核;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规划、指导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编发、制作、收集、管理有关警示教育资料;负责县纪委监委宣传教育工作平台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综合舆情工作等。

 
信访室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委报送的以及其他单位移交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送案件监督管理室等相关部门;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对转送县纪委监委派驻或者派出机构和乡镇纪委办理的检举控告进行监督检查,对典型问题交办、督办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处置建议;负责向市纪委监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配置、信息查询平台的管理和使用;统筹建立县管干部廉政档案工作;承担全县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县管干部及其他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追逃追赃办公室日常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法规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派驻纪检监察组移送审理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审理工作等。
     负责提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建议;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以案促改工作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

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移送的重大事故、事件中涉及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等方面的典型案件;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分析所联系单位(乡镇)政治生态状况,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及工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承办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五至第七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管辖的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进行审查调查;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开展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建议;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 

 
党建工作部

负责机关、派驻机构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党建日常工作。

 
下属机构

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

     (一)负责规划、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
     (二)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三)保障纪检监察内网网络安全平稳运,为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的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提供技术支撑。
     (四)负责县纪委监委谈话场所安全保密、消防、医疗、餐饮等日常管理及后勤服务。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廉政警示教育中心

     (一)负责收集、编印警示教育资料,录制、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
     (二)负责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