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
职能 |
联系电话 |
内设机构 |
办公室(研究室) |
1、承担部机关重要工作和领导决议事项的督促检查。 2、主管部机关文字综合、文件审核、来信来访、信息综合、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重要活动协调等有关事宜。 3、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和行政事务工作。 4、负责调查综合全县组织工作情况。 5、负责调查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起草有关规定、意见。 6、承担全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 7、承担市委组织部下达的调研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县组织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8、负责组工宣传、部刊编辑及本部同新闻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 9、承担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10、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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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室 |
1、研究干部管理体制的政策和意见,负责全县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提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 意见,起草或参与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文件。 2、负责对全县科级干部和科级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管理,提出调整配备意见,办理干部任免有关事宜,负责干部统计工作。 3、承办县党代会、人代会人事安排等事宜。 4、指导全县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6、办理乡局级干部的工资审批事宜。 7、负责县管干部和县直党群部门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政策的研究、起草或参与制定有关制度、规定,负责全县科级干部的考察、备案、审批等工作。 9、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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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监督室 |
1、负责对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监督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措施和制度规定。 2、负责全县有关干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县管干部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工作作风、选人用人、廉洁从政等方面的问题。为正确使用干部提出任前监督意见,承办提拔前科级干部公示公映问题的调查核实工作。督办或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对上级领导和组织部门交办、转办的举报信访件的调查核实、督办检查工作。 3、委托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4、及时了解和分析干部队伍中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5、承担本部与有关执法执纪部门的联系,负责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综合、使用工作。 6、承担县管干部的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7、承办县管干部和按规定需报县委组织部审批的出国人员审批、备案工作。 8、负责审理县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 9、承办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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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干干训室 |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方针和方案,制订全县选拔、培养年轻干部的规划和意见。 2、做好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省选调生的培养、管理、实践锻炼,提出使用意见和建议 。 3、了解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 4、做好年轻干部上挂锻炼和下派锻炼的选拔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和提出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委有关干部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意见和措施,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选调中青年干部参加中央、省、市委党校培训,并建立干部培训档案,为干部的训用结合提供依据。 7、负责对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做好全县干部培训统计信息工作。 8、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抓好干部的学历教育、岗位职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9、配合省、市委组织部完成相关调训任务。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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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办 |
1、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 2、组织研究制定或参与制定全县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并抓好落实。 3、指导有关部门各类人才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4、对全县人才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 5、负责县级各类人才的评选、表彰、选拔与管理工作。 6、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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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工委 |
1、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在县直机关的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实施意见》的具体落实工作。 2、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负责县直机关党务干部和一般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和教育,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同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工作。 3、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监督、检查县直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及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定期了解县直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问题。 5、审批工委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及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务任免。 6、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参与审议科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审批一般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处理决定。 7、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做好县直单位党员的发展规划,负责对县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培训,审批直属党(总)支部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的转正。 8、负责县直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管理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9、指导县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工作;组织县直机关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丰富机关的文化生活。 10、指导其它县直部门党委的工作。 11、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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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一室 |
1、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党组织建设,研究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及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管理和活动方式。 2、研究提出全县党的组织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宏观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点抓好乡镇及县直科级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 3、承办县党代会和县党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指导全县基层党组织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换届选举工作。 4、负责经常性“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党内表彰工作。 5、规划和指导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县大学生村干部选派、管理和考评工作。 7、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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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二室 |
1、负责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创新党员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协调、规划、推进全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2、负责制定全县发展党员计划,主管全县农村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党内统计和党员组织关系及党籍、党费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党内关怀服务工作,关心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留守儿童。 5、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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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教中心 |
1、搞好全县党员电化教育现状和发展趋势的调研,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出中、长期工作规划。 2、准确掌握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关方针、政策,保证工作健康发展。 3、加强领导,及时总结推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经验,坚持定期监督,狠抓电教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4、协助做好远程教育平台的有关图像、文字资料的收集、下载、编辑、发送和更新工作。 5、做好“双为”服务工作,为基层组织建设服务,为经济发展服务,拍摄制作全县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电教片,扩大宣传效果。 6、处理好同各有关部门的关系,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党员电化教育上新台阶。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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