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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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462400
电话: 0395-7121339
传真: 0395-7121339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冬    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信箱: wuyangshenji@163.com 职务: 局长 姓名: 黄俊杰
职能介绍

      (一)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参与起草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县级投资和以县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6.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
        7.县政府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8.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10.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县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县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政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实施审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制度,强化审计大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在全县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 职能 联系电话
内设机构
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党建工作办公室)       主要负责处理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会务、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县委审计委员会议事协调相关文件、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县委审计委员会文书和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完成县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提出有关建议。  
办公室(法制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卫、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有关文件的起草;联系特约审计员;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管理、考核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起草审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起草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参与研究重大政策,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负责机关及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金融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方案;起草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纠正和处理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负责对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乡镇决算的审计;负责对县财政部门、政府融资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负责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开展的国家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及分支机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组织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行政事业审计股       负责审计与县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县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部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政府农业与资源环保主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县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经贸审计股       负责审计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县级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县级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承担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县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指导检查;组织实施县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审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工作。  

下属机构

审计服务中心

      (一)负责财政收支审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审计事项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负责县级专项资金等审计的计算机技术支持和辅助服务等。
      (四)负责计算机项目审计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利用计算机技术开展审计项目。
      (五)负责中心机房管理、网络维护及计算机审计方面的培训,全面推广应用审计软件。
      (六)负责完善推广应用审计管理系统。
      (七)负责建设联网审计实施系统,开展以一级预算单位和教育、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重点的联网审计。
      (八)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审计工作。
      (九)负责乡镇及其所辖行政村的审计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基建投资审计中心

      (一)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预(决)算审计监督工作。
      (二)对上述建筑、安装、装饰工程预(决)算实行审计验证。
      (三)接受投资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委托,对基建工程预(决)算进行审计验证。
      (四)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