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快报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有序组织行业经营主体开展复工复业工作

来源: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信息时间:2022-05-17     阅读次数:

  根据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明确个体经营场所恢复营业暂行标准及流程的通知》(漯疫防指办[2022]151号)和县疫情防控工作推进会精神,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全县文化市场复工复业实施方案》,于5月16日下午,组织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主体有序开展复工复业工作。

  一是文化市场经营单位提出复业申请和签订《个体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由行业主管部门按标准严格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

  二是场所门口要设置疫情防控工作台,并配备测温仪、消毒液、医用外科口罩等疫情防控物品和黄码、红码人员登记本;场所显著位置要张贴场所码、《个体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承诺书》和《个体经营场所疫情防控流程图》。

  三是场所要严格执行“一天两消杀”措施,且有消杀记录薄,记录薄要载明消杀时间、消杀范围、消杀人员等信息。

  四是进场人员要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红码或黄码等异常人员,立即进行登记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五是从业人员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工作服穿戴整齐。每天做好员工健康监测,严禁体温异常、未按规定接种疫苗以及其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从业人员上岗。


                                                      (图文: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王新山 审核: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