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局快报

在“人民满意单位评选”中彰显人大作为

来源: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信息时间:2022-08-05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的为民情怀。年初以来,舞阳县人大常委会紧跟县委的决策部署,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立足人大职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树立“一府一委两院”“向人民负责,由人民评判,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价值导向,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能力、锻造过硬工作作风,在凝心聚力加快建设“三强三美”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舞阳中贡献力量。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为了保证“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有特色、有成效。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多次召开党组会、主任会对活动开展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预期效果等进行分析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确保评选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为保证活动有人抓,有人管,专门成立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副组长,“一室六委”主任、副主任及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文件起草、组织实施、评选等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举措,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二)制定方案,明确要求。今年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并下发了《舞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评选原则、评选范围和评选内容等。此次评选活动共涉及45个县政府部门和22个上级驻舞垂直管理单位,及县监察委、县法院和县检察院3个单位。年底评选出“人民满意单位”15个,评选结果上报县委,并在人代会上隆重表彰并颁发奖牌,同时作为科级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工作举措,“一把手”负总责,明确目标任务,建立争创台账,第一时间召开动员部署会,深化宣传和引导,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扎实推进评选活动深入开展。

  (三)细化流程,规范操作。为使“人民满意单位”活动更加公开、透明,评选结果更加科学、合理,提高满意率,扩大满意面。县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根据各单位的意见收集汇总,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人民满意单位”评选活动办法(试行)》。细化了评选流程,分别是测评,组织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等对参评单位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考评,对测评满意率高,排名在前的部门和单位,按1:1.5的比例组织考评,考评小组组织相关人大代表通过实地视察、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考评,提出考评意见;审议,主任会议根据考评情况,决定是否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进行审议表决,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向县委报;公示,对拟表彰对象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表彰,被评为年度“人民满意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在每年县人代会上进行隆重表彰,颁发奖牌,并在省市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扩大评选人员覆盖面,除省市县乡各级人大代表参评外,还将组织服务对象、人民群众进行投票评选。目前已开发制作评选活动小程序,并于7月底组织完成了1200名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第一次投票活动。下一步根据工作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安排,拟于10月和12月进行后续测评投票活动,并利用云上舞阳平台开展社会面的评选活动,坚持评选全过程民主、公开、透明,使评选活动充分尊重民意、体现民愿、赢得民心。

  (四)注重督导,狠抓落实。工作推进的好不好,督导很关键。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成立六个督导调研组,由常委会副主任任组长,各委室主任任副组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到各参评单位开展督导调研,重点对贯彻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务实为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等方面进行督导调研,掌握活动开展的第一手资料,确保创建过程扎实有效。督导后常委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督导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反馈至各单位,各单位均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还将定期进行督导,进一步促进各单位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力求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便民、公开,增强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图文: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程军晓 张逾颖 审核: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