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及项目名称 |
河南金大地深冷气体有限公司年产 20 万吨二氧化碳及 2 万吨干冰绿色节能减碳项目 |
批复时间 | 2022年9月23日 |
批复文号 | 舞环监表[2022]15号 |
批复内容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南环路中段北侧(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60 万吨/年小苏打项目南侧), 项目设计生产规模:年产 20 万吨二氧化碳及 2 万吨干冰。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各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经处理后废气排放分别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表5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项目生活污水、化验废水、循环排污水通过管道依托“河南金大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 排放标准》(DB41/538-2017)中表 1 间接排放限值和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分别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废储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