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及项目名称 |
河南冠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半导体用碳纤维保温热场材料技改项目 |
批复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
批复文号 | 舞环监表[2023]16号 |
批复内容 |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产业集聚区三环路与青岛路交叉口西北角,项目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原料纤维丝的碳化设备、烘箱、碳化纯化设备、机加工设备等进行技术改造,技术改造后原有的生产规模不变。项目环评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运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各工段废气经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应满足《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6297-1996)相关指标要求。 2、废水。本技改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舞阳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项目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标准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