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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来源:    信息时间:2021-10-09     阅读次数:

关于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的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项目名称 批复内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 关于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1]22号
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湖南应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环评单位所做的结论,原则批准《河南澹泊润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本项目位于舞阳县南环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占地2131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仓库、辅助设施等;主要工艺流程:原材料-混合搅拌(加温)-分装-成品;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吨金属加工切削液、1000吨防冻液。建设单位要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投资,不得擅自变更。
    三、项目施工期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管控及其他环境保护要求;运营期原料仓库与生产车间密闭,投料和搅拌工序在车间内二次密闭,废气经收集通过UV光解+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GB6297-1996)标准相关要求。
四、项目运营期废水采用“雨污分流”,罐区设置围堰,初期雨水和地面冲洗水由专用管网排入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水制备产生的清净下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二类标准及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五、项目运营期噪声,通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桶、滤渣、检测废液规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关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废分类规范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
    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稳定试运行后积极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2021年10月9日
 
舞环监表[2021]22号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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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审核:惠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