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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来源:    信息时间:2022-06-27     阅读次数:

关于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示

  关于《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的环评文件办理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批复内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
舞环监表[2022]6号
关于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阳县城市管理局:
        你单位上报的由漯河锦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城市管理局舞阳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原高庄村南侧(舞阳县垃圾填埋场院内)。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
        2、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一起排入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放废水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相应指标要求。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处置措施。固废、危废暂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舞环监表[2022]6号 2022年6月27日
2        

  以上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舞阳县环保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舞阳县环境保护局

  电话:0395-7121061


                                                      审核:惠奎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