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批复内容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舞阳县纯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建筑用石项目 | 关于舞阳县纯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建筑用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舞环监表[2022]11号 舞阳县纯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舞阳县纯正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建筑用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河南省审批系统受理并办结,同时在我县政府网站上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舞阳县舞泉镇人民路与青岛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院内, 租用郑州蓝鸿印刷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南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共用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3.5万吨建筑用石。环评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环评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生产。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全面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建设内容及各项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不得擅自变更,并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开展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三、项目运行时,各污染防治及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气污染治理措施及要求。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二级排放相关要求。 2、废水。营运期废水处理处置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废水处理措施和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二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舞阳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及4类标准要求。 4、固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要求。固废收集处置应分别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的相关要求。 四、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运营期间随时执行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环保要求。本批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舞环监表[2022]11号 | 2022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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