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第二批)的通知
舞政〔2021〕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乡镇职能转变,增强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按照《舞阳县乡镇职责准入制度》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重心下放、权责一致和应放尽放、按需下放、有序下放的原则,经县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在做好首批赋予乡镇2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基础上,第二批再下放6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扩大乡镇在农村发展、农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行动,认真做好赋权事项承接
执法权限划分以舞阳县建成区为界,舞阳县建成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承担,建成区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各乡镇承担。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与各乡镇要进一步密切合作,共同促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稳步向好。
各乡镇要主动与县直各有关单位对接,加强业务交流,明确赋权事项的具体承接机构,确保赋权事项精准承接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同时,还要在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向企业、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
二、加强指导,切实做好赋权监管工作
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不得随意缩小赋权事项的范围、区域、类别,严禁出现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行为。要主动理顺赋权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乡镇规范行使相关行政权力。
各赋权部门要指导、监管、支持乡镇优化办事流程、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所承接的赋权事项无缝衔接、规范运行;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切实将赋权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乡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通过现场交流、案例分析、化解工作中疑难问题等多种形式,帮助乡镇工作人员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乡镇落实赋权目录的业务指导,适时跟踪评估落实情况,及时跟进纠偏,确保赋权事项真正“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管”,使乡镇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人民。
三、严肃问责,持续做好跟踪调查评估
县政府将对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行跟踪调查,评估下放权限的实施效果。对应当实施而不实施的及时收回,并按规定问责。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