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舞阳县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19〕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舞阳县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8日
舞阳县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一步扩充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提升学前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民生的迫切需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为指导,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紧紧围绕“扩资源、健机制、提质量”的核心任务,落实政府责任,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公办民办并举,继续扩充资源总量;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投入、用人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逐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增强运行保障能力;健全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规范办园行为,全面消除“小学化”现象。到2020年,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普惠性资源覆盖率稳定在86%左右,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扩充资源
1.优化学前教育布局。按照《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和《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根据全县人口分布和幼儿资源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点。以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城乡接合部、二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幼儿园建设。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扩大幼儿园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地。
2.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对县示范幼儿园和县直机关幼儿园进行内部挖潜、扩容增量。按照《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小区进行全面整改。落实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的要求,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
3.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按照《漯河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每年认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力争到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稳定在86%左右。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生均拨款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限期整改。
4.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学习,推进学前融合教育试点项目实施,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对实行学前融合教育的幼儿园,县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奖励,落实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生/年(含民办)的基准定额。
(二)健全机制
1.理顺管理体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各乡镇配合做好保障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规范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2.健全投入机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县财政部门将学前教育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力度,满足公办园日常运营,满足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的要求。建立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对公办幼儿园实行生均财政拨款3000元/生/年的基准定额。健全资助制度,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3.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保障教师工资待遇。重视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合格师资的配备。做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提高专业化水平。
4.提高培养培训质量。县政府设立专项培训资金,每年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资金,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建立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体系,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每年开展“最美幼儿教师”评选活动,加大宣传,实施奖励。
(三)提升质量
1.加强动态监管。加强幼儿园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机制,严格落实《漯河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实施办法》,加强年审工作,强化安全管理。县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和随机抽查制度。推进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落实国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建立全县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依照《漯河市示范幼儿园评估标准》,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评估,科学引导幼儿园发展,并对新获得市级、省级示范幼儿园的单位实施5—10万元/园的奖励。每年组织开展“舞阳县学前教育先进单位”评选活动。
2.实施科学保教。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重视教研队伍建设,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健全教研网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依托城区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保教实践经验交流。鼓励幼儿园立足园本,合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发挥县示范幼儿园、县直机关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教育、编办、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舞阳县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建立舞阳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绩效管理。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统筹利用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引导县乡积极发展学前教育。资金分配要综合考虑人口、财力、努力程度等因素,与扩大普惠资源、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机制等工作的绩效挂钩。要加强县域内教育经费的统筹安排,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要创新管理理念,加强预算管理,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评估。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办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民办幼儿园建设、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