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16〕6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舞有关单位:

《舞阳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9月30        

        

舞阳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促进畜牧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为重要抓手,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废弃物减量化产生、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建立绿色发展机制,优化区域布局,推进规模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做大做强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带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畜牧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二、创建目标

(一)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发展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持续提升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保持主要畜产品产量稳定增长,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建立。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种养业效益实现双提升。

(三)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形态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持续提高,构建以废弃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畜牧业循环经济产业链,有机肥产品广泛应用于种植业,沼气等清洁能源产品开发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病死畜禽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合理利用。

三、创建内容

(一)畜牧业绿色发展机制。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畜牧、环保、发改、财政、国土资源等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牧业绿色发展。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方案,积极探索养治分离的PPP模式,建立专业化生产、公司化运营的畜禽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以及时处理、清洁环保、合理利用为目标,依托县病死畜禽集中处理中心,建立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个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备、运转高效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二)畜牧业绿色发展责任落实。县畜牧、环保等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切实履行生产服务和监督管理等职责。督促畜禽养殖场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配套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督促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县畜牧部门牵头制定我县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

(三)畜牧业绿色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加强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配备现代化设施装备,持续提高绿色畜牧业发展水平。适度规模养殖成为畜牧业生产的主体。推行种养结合的生态畜牧业,打通种养业协调发展通道,促进循环利用、变废为宝。建设与本地养殖、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推行病死猪集中处理。

(四)畜牧业绿色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畜牧业发展和环境承载能力双重因素,整体谋划,科学编制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畜牧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畜禽养殖生产,科学确定畜禽养殖品种、规模和总量,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畜牧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相衔接,与我县水流域污染治理要求相一致。将规模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统筹安排,切实解决好养殖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问题。

(五)畜牧业绿色发展政策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布局调整、清洁生产、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有机肥还田使用等关键环节,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给予财税和政策支持,加大畜牧业绿色发展投入力度,支持规模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对生产和使用有机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生物质发电等给予相关财政、税收、价格、用电等方面的支持。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建立与养殖量、无害化处理率相挂钩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机制。建立养殖业保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将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推广、监管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县、乡(镇)财政预算,支持开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实验示范,保障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六)畜牧业绿色发展技术支撑。以促进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场辐射引领作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推广,提升畜禽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我县资源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不同养殖方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和试验示范,突出源头减量、污水处理、无害化还田利用等薄弱环节,形成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主导技术模式。优先采用化制、发酵、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工艺技术,促进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9月—2016年10月)

成立舞阳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也要召开动员会,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3月)

全面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作,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按照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每两个月开展一次检查督查,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认真整治,确保全面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3月—2017年4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组织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评估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查找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提高创建成效。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4月—2017年5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创建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形成长效机制;完成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情况报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迎检验收准备工作。

五、责任分工

(一)夯实产业基础

全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40%以上,畜禽年存栏量、出栏量达到创建要求;三年内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件、重大动物疫情。(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统计局)

(二)完善规划编制

组织编制符合绿色发展理念的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有效衔接,制定并组织实施畜牧业绿色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将规模畜禽养殖用地和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国土资源局)

(三)加强检测监管

实行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生产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屠宰企业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县域内主要畜产品和饲料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养殖环节“瘦肉精”检出率、生鲜乳“三聚氰胺”检出率为零;主要畜产品“三品”产地认定或产品认证比例达到县域生产总量的30%以上。(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商业总公司)

(四)强化污染防治

1.对畜禽养殖密集区域,制定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中心。开展生猪规模养殖场污染防治情况摸底调查,落实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等政策。至2017年4月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处理配套设施建设比例达到7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病死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2.创新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机制,对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沼气、生物质发电的,给予适当的补贴和优惠政策;采取养治分离PPP模式等市场化手段,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机制。(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

(五)加快产业培育

根据本地资源环境条件,合理布局畜牧业生产,突出优势产业、主要畜种,形成优势畜产品品牌;积极培育养殖大户、家庭牧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公司+农户”、“公司+基地”等产业化经营形式,推动种养向加工转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市级以上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县畜牧局、县发改工信委、县工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精心安排部署,做到组织领导到位、目标任务到位;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加强指导,确保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二)加大政策扶持。加大标准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扶持资金,促进生产发展、生态改善。

(三)强化监督考核。根据《国家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考核办法》要求,县畜牧、环保、国土资源、统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对相关企业和考核指标实施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考核指标要求或出现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非法处置病死畜禽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四)加强新闻宣传。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注重总结宣传示范县创建成效以及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提升全县畜牧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

附件:舞阳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舞阳县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县政府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调农业工作副主任

     县畜牧局局长

成 员:县发改工信委分管副主任

    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

     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

                  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县工商局分管副局长

    县统计局分管副局长

    县商业总公司分管副经理

    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畜牧局,县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畜牧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