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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来源:    信息时间:2024-04-08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漯河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立法计划的通知》(漯政办〔2022〕15号)文件内容。为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进一步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舞阳实际,县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2023年6月前发布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

  凡决定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各单位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适用当时的政策的除外。

       相关文件: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