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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舞阳县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政策解读

来源:    信息时间:2021-07-02     阅读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物流业发展,提升我县现代物流业发展水平,着力解决物流业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性、限制性因素,提升物流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转型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18)3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漯政(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该措施。

  二、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18)3号)、《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漯河市扶持和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漯政(2021)3号)。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发改委起草了《措施》草案,经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措施》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书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委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舞阳县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并在舞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舞阳县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均表示支持。

  四、主要内容

  (一)支持物流园区建设。将物流园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

  (二)引导物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现有物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提升运营效率。

  (三)积极招引物流企业。招引单位是乡镇的,超基数按80%返还,再由乡镇按上述比例拨付招引企业,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招引单位是县直的,扶持资金通过县产业集聚区产业发展扶持基金拨付,对招引单位按地方留成的5%给予奖励。

  (四)鼓励网络货运平台落地。积极引导辖区商贸、工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物流业务通过我县网络货运企业结算。

  (五)倡导物流企业参与评级。在我县注册独立法人或一般纳税人并承诺3年内不外迁的物流企业,依据《物流企业分类与评估指标》,新获评为国家“2A”、“3A”、“4A”级及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等级提升给予企业补差扶持。

  (六)加大融资倾斜力度。鼓励引导银行加大对物流行业的信贷投放力度。

  (七)全力保障建设用地。科学编制物流建设用地计划,将其作为准公共服务设施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用地布局、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方面予以倾斜。

  (八)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财政资金保障,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冷链、快递、电商物流转型发展的支持力度。

  (九)建立物流业全方位服务格局。成立由县政府分管第三产业的领导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公安、交通、检察、法院、司法、财政、人社、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物流业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县发改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推进相关部门之间、政企之间、银企之间的合作机制,建立多方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服务。

  (十)其它规定

  1.对新招引的重大现代物流项目的扶持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2.以上政策措施涉及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扶持条件的,按最高金额给予扶持,不重复享受。

  3.企业每年度获得的累计扶持金额不得超过其在我县财政实际贡献额。

  4.若企业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信用不良记录等,取消其当年的政策享受资格。

  5.新招引入驻企业、县内现有企业涉及的各项扶持,分别由招引单位、县发改委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初审,报县财政局汇总审核后按程序拨付。


      相关文件:
《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阳县促进物流业转型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