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工作管理,统筹解决群众“卖粮难”问题,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区域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措施。该措施是为了确保在区域市场出现粮食价格较大波动、购销不畅等异常情况下,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粮食购销流通,稳定粮食市场,保障粮食安全,采取除最低收购价收购、县级储备粮轮换收购等政策性收购以外的用以调控市场的政策性收购行为。
二、相关法律政策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地方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办法(2020年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储备和调控粮油贷款管理的通知》(豫农发银办函(2020)99号)。
三、起草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发改委起草了《舞阳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草案,经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形成了《舞阳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乡镇及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书面反馈的意见建议,我委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目前的《舞阳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并在舞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舞阳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均表示支持。
相关文件: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阳县地方粮食调控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