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财产安全,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强禁烧工作的通告》。现将《通告》解读如下:
一、 《关于加强禁烧工作的通告》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可燃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农业农村局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禁烧工作的通告》。
二、 《关于加强禁烧工作的通告》编制依据和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三、主要内容
《关于加强禁烧工作的通告》分4条内容,分别从要求、
措施、处罚等方面细化,主要目的是实现全面禁烧。具体内
容如下:
(一 )明确要求:严 禁任何公民露天焚烧秸秆、垃圾、
树叶、杂草等物质。
(二 )具体措施:一是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 “ 三夏期间,凡在我县境内从事小麦收割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加装 秸秆粉碎还 田装置;三秋期间,积极提倡秸秆青贮、秸秆氨 化等多种形式的综合利用。二是对暂时不能利用的秸秆及树 叶、杂草等,要科学规划,合理设置集中堆放点,加强消防管理,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除设置的秸秆集中堆放点外,禁止在 田间、地头、村边、树旁、沟渠、道路随意堆放。
(三 )依规处罚:对焚烧秸秆、树叶、垃圾等行为,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 环保部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 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文件:《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烧工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