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舞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舞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舞征补告〔2021〕3号)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发布信息
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
地块十二:位于创业路东侧、铁路北侧、规划建业路西侧(包含建业路)、人民路东段南侧,辛安镇茨园张村、康庄村和杨庄村土地。拟征收茨园张村集体耕地4.19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286公顷、水域水利用地1.1074公顷、建设用地0.0126公顷,合计5.4396公顷;拟征收康庄村集体耕地3.51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017公顷、建设用地0.1065公顷,合计3.7268公顷;拟征收杨庄村集体耕地5.20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92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0960公顷、建设用地0.7431公顷,合计6.0974公顷。拟征收土地合计15.2638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辛安镇茨园张村 |
7.9752 |
76.5 |
610.1028 |
12.1079 |
|
辛安镇康庄村 |
4.5073 |
76.5 |
344.8085 |
7.7146 |
|
二、更正内容: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
地块十二:位于创业路东侧、铁路北侧、规划建业路西侧(包含建业路)、人民路东段南侧,辛安镇茨园张村、康庄村和杨庄村土地。拟征收茨园张村集体耕地1.09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6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9473公顷,合计2.0931公顷;拟征收康庄村集体耕地6.73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817公顷、水域水利0.1601公顷,合计7.0733公顷;拟征收杨庄村集体耕地5.20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92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0960公顷、建设用地0.7431公顷,合计6.0974公顷。拟征收土地合计15.2638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
被征地单位 |
征地面积 |
征地补偿标准 |
补偿数额 |
青苗费 |
备注 |
辛安镇茨园张村 |
4.6287 |
76.5 |
354.0956 |
6.5390 |
|
辛安镇康庄村 |
7.8538 |
76.5 |
600.8157 |
13.4978 |
|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