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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的更正公告

    2021年10月15日,舞阳县人民政府发布的《舞阳县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舞征补告〔2021〕3号)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公告发布信息
    
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
    地块十二:位于创业路东侧、铁路北侧、规划建业路西侧(包含建业路)、人民路东段南侧,辛安镇茨园张村、康庄村和杨庄村土地。拟征收茨园张村集体耕地4.191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286公顷、水域水利用地1.1074公顷、建设用地0.0126公顷,合计5.4396公顷;拟征收康庄村集体耕地3.518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017公顷、建设用地0.1065公顷,合计3.7268公顷;拟征收杨庄村集体耕地5.20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92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0960公顷、建设用地0.7431公顷,合计6.0974公顷。拟征收土地合计15.2638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征地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数额 青苗费 备注
辛安镇茨园张村 7.9752 76.5 610.1028 12.1079  
辛安镇康庄村 4.5073 76.5 344.8085 7.7146  
    二、更正内容:拟征收土地位置、现状:
    地块十二:位于创业路东侧、铁路北侧、规划建业路西侧(包含建业路)、人民路东段南侧,辛安镇茨园张村、康庄村和杨庄村土地。拟征收茨园张村集体耕地1.097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86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9473公顷,合计2.0931公顷;拟征收康庄村集体耕地6.73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817公顷、水域水利0.1601公顷,合计7.0733公顷;拟征收杨庄村集体耕地5.20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492公顷、水域水利用地0.0960公顷、建设用地0.7431公顷,合计6.0974公顷。拟征收土地合计15.2638公顷。
    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单位:公顷、万元
被征地单位 征地面积 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数额 青苗费 备注
辛安镇茨园张村 4.6287 76.5 354.0956 6.5390  
辛安镇康庄村 7.8538 76.5 600.8157 13.4978  


原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