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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阳县:坚持“四步走”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来源: 舞阳县司法局    信息时间:2021-08-27     阅读次数: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舞阳县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一、尊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自觉尊重、维护、遵守宪法法律,充分发挥全面依法治县委员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和涉法事项。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科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实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使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二、学法,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漯河市2020年以来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落实的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积极组织 “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建成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创作一批法治农民画,形成了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三、守法,始终严格厉行法治

  县政府按照《舞阳县人民政府法制审核与决策评估工作机制》,对决策事项、范围、程序,以及法制审核的主体、内容、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和法制审核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在疫情防控、征地拆迁、违建整治等重大专项工作中,切实做到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听证、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公告、法制审查等程序完备,确保在法定程序框架内进行,避免出现隐性风险,并做好普法释法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今年来,切实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认真落实各项程序规定,共审查规范性文件及重大项目协议30余件,并做好了20多项重大涉法事项的集中讨论与处置,有力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四、用法,始终坚持依法办事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规范事前、事中、事后三公示;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做好装备建设、过程记录、文书制作和归卷工作;认真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现部门法律顾问提意见、集体讨论做决定、决策程序严谨化、法律适用准确化。扎实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县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部门全部入驻为民服务中心,涉及事项全部实现应进必进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县政府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617项,接收280项,下放21项,调整2613项,取消、接收和调整后保留的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全部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和中介服务,对党政机构改革后各部门新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2020年再次取消37项无谓证明,已取消的和没有列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在审批过程中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

  接下来,舞阳县将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在法治政府建设上持续用力、精准用力,既着眼长远、打好基础、建好制度,又立足当前、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坚定不移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图文:姚宁 审核: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