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以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创建活动为载体,发挥司法行政部门法治宣传、法律服务职能优势,扎实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一是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成立县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科级干部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未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各相关股室、司法所均明确一名同志参与未成年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及时解决未保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问题。
二是畅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渠道。采取“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审批”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未成年人依法维权。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对公检法通知辩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指派业务能力强,了解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骨干律师办理,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律师、党员志愿者、法律援助工作者到中小学校开展“法治护苗”专项活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宣传交通安全、防校园欺凌、防溺水等法律常识,引导未成年人增强法治意识,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是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心理辅导、知心姐姐谈心等转化未成年人思想,在社区矫正过程中充分保护好未成年人隐私,使其尽快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