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转作风抓服务提效能,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矛盾纠纷化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现将我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汇报8次,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次,邀请律师、法学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要求,及时成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漯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舞阳动员会及推进会,保障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制定《舞阳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舞阳县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舞阳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强化专项督察,形成工作合力。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将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科级领导干部和科级领导班子考核及县委日常巡察范围,通过严格考核,据实奖惩,不断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纵深开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年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8700条,年访问量累计2986773人次。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及时上报“红黑名单”情况,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及公布,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全面建设数字化法治政府,梳理政务服务事项38家、2230项事项,减材料2656份、减环节781个,推行2230项行政服务事项“一次不用跑”,2230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检、法、司及重点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单位充分运用“包容审慎”“万人助万企”等措施全面发力,同时开展涉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在各乡镇设置消防站,每个消防站配备了两辆消防车、成立了14支共355人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包括防汛救灾、应急避险处置、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县级应急演练8场,参与1000人次,指导企业应急演练10余场次,参与演练 200人次。工贸、危化企业应急预案备案19 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及时开展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业务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共计审查文件11件,备案11件。根据上级文件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公平竞争审查和计划生育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
四、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规范优化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建立完善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开展深入调查研究、专家评审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听取多方面意见,有效保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定《2021年度舞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严把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关,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全年开展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7件,提出修改完善意见20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均达到100%,实现应审必审、依法合规。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邀请专家对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开展现场观摩、召开交流座谈会、理论测试等形式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的理解和认识。扎实推进行政指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建局、县发改委等部门围绕市场热点、焦点问题,为企业上门开展行政指导和提醒约谈7余次。建立行政调解员队伍,加强对行政调解员培训与管理,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梳理行政执法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明确法律依据,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并通过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帮助行政相对人防范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探索推行行政执法新模式,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互联网+行政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接受线上线下执法监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规范主体资格。根据《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确认县直机关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对 34 个局委以及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确认和公告,明晰了执法主体资格。二是做好执法证换发和办理。全年办理行政执法证 88 个,行政执法监督证0个,审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3件,抽查行政执法案卷 18 卷。三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牵头抓总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作用,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事前、事中、事后三公示;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装备建设、过程记录、文书制作和归卷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发放书籍、工作交流、查阅案卷、意见反馈的形式,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工作督导,全年共发放行政执法指导书籍1000余册,借案件办理对部门开展业务指导27余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工作,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创建单位进行指导,并按照创建标准,对标对表进行提升。开展全县中期督导工作,现场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被省司法厅评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集体,县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两名同志被评为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进个人。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坚持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行政复议工作中,坚持开门办案、有错必纠、调解为先原则,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办理具体案件时,坚持实地走访、调查实情、梳理案卷、充分研判,确保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同时,规范办理流程,严格遵循案件受理、审批、调查、决定书制作和文书送达等程序规定。全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17 件,行政诉讼应诉 18 件。认真履行应诉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政府应诉工作规则,扎实履行收案报告、律师指派、证据收集、多部门研讨案情、法制审核、领导审签、庭审结果论证等工作流程。其次,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严格要求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出庭应诉,并参与案件协调解决。二是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强化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全县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417个,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县乡两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897起、调解1897起,调解率达到100%。三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积极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一体化建设,以实体、热线和网络三大平台为载体,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12件,签署认罪认罚216件,办理公证案件156件,免费解答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八、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权力监督和责任追究,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开展审计监督,持续完善部门预算编制,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健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加大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规范内部流程控制。全面排查风险,进行打分评价,起到了深化内控理念、提高内控执行力的良好效果。
九、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一是落实“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制度。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政府常务会开展集体学法5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期,切实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有力推动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形成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整体合力。二是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干部调整工作中,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三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法治教育纳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分层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服务型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
2021年,我们在法治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等。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奋力开创新时代法治舞阳建设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