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路工程建设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是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施工中,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自觉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展,对施工单位应明确以下责任:
1、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在施工过程中,要建立安全生产领导组织,具体负责本次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和各施工队各设专职安全员一人,在项目经理和施工监理的共同领导下,履行安全职责。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项承包要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奖惩办法和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3、建立安全保证体系,认真执行定期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注重发挥群众和安全人员的作用,对发现事故隐患和危及到工程、人员安全的事项,要作出记录,及时处理,落实到人。
4、加强对职工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使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5、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三同时”原则,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检查工作时,必须同时总结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安全生产要求,把安全生产贯彻的施工的全过程中去。
6、施工临时结构前,必须向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结构须进行安全设计和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9、对施工人员要进行全面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10、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时间、明确要求,明确重点部位及危险岗位。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11、加强对施工机械安全的安全管理
(1)对工地所有机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2)各种机械设备均要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检查落实情况。
(3)机动车严禁无证驾驶。非机动机械需持操作证操作机械。
(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的安全指示装置,以确保以上两种装置的安全、灵敏、可靠。
(5)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正确指挥,精心操作。但对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危险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工地负责人反映。
舞阳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