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水上交通事故发生,进一步巩固我县水上“平安交通”建设成果,不断夯实渡口、船舶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县水交通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全面辨识风险、管控风险,全面排查隐患、消除隐患,全面落实水上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疫情防控下常态化安全工作,防范遏制各类水上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要加强汛期、恶劣天气、假期等重点时段安全工作,以“一个杜绝、三个持续下降”为目标,坚持自查与督促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堵塞安全监管漏洞,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检查范围
要全面落实涉渡乡镇渡口管理主体责任,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落实渡口“五个有”标准,有效整治安全隐患,加强渡口现场巡查力度、频次,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切实加强渡口现场监管,强化乘客上下船、救生衣穿戴等重要环节监督检查,密切关注客流短时突增、恶劣天气突发等状况,严格落实渡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渡规定,防止渡船超载超员、恶劣天气违规冒险摆渡。
(一)渡口渡船
核查渡船年度检验情况,灭火器、救生衣配备情况,渡船维护保养情况,缆渡钢丝绳固定和磨损情况,渡口“五有”设施情况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本辖区渡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失去渡运功能的渡口及时申请撒渡,对非法渡船要予以严厉打击。
(二)渡工方面。
每季度至少一次核查渡船配员及船员证书符合情况、渡工值班规则执行情况,渡工服务资历真实性情况;检查渡工应急演练和应变能力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渡工对避碰规则的熟悉情况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要积极部署开展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确保取得实效。海事处将年度水上交通安全检查方案、负责人及联系人信息6月19日报送县交通运输局综治办,并于每月25日前将本月检查记录、整改情况及信息(现场安全检查、宣传照片不少于5张)报县交通运输局综治办。
(二)注重宣传,严肃纪律。
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方式,要将安全宣传贯穿于全年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中,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形成社会重视水上安全的良好氛围,促进水上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检查人员要严格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项,不留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