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文件精神,构 建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 新型监管机制,打造更加公平有序的文旅营商环境,根据漯 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工作要求和县“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从6月份开始组织对我县文旅领域营业场所开展专项抽查,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遵循全面覆盖、协同推进、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文旅市场监管效能,规范文旅市场经营秩序。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尊重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监管责任。
(二)公开高效。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对不同类型的监管对象分别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法,注重公平,兼顾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执法机构的职责,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确职限权,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重点
(一)抽查对象、方式和比例
抽查对象为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单位,抽查范围为文旅市 场经营责任主体,抽查方式从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建立的“两 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 法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抽查比例按照已建库的市场责任主体中抽取5%。
(二)抽查内容和组织检查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律和部门职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印刷业经营单位、出版物经营单位、旅行社经营单位等文旅市场开展不定向随机检查。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参与,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并于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示检查结果。
(三)强化结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抽查问题线索移交移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立案查处等后续处理工作机制对于经抽查发现严惩违法违规的文化市场经营主体,视情况将其列入警示名单,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 监管有效衔接,实现联合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加强信用监管,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四、阶段划分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前):制定和细化工作计划和实施 方案,确定抽查内容和事项清单,随机抽取检查人员、检查对象。
(二)实施阶段(6月21-12月25日):严格对照抽查清单,根据确定的抽查对象,组织现场联合检查,并通过部门协同监管服务平台和舞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
(三)总结阶段(12月30日前):对“双随机、一公开”开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梳理工作亮点和做法,认真查找工作短板和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总结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检查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执法检查力量,周密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严格依法行政。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在抽查工作中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文明执法。对立案处罚的要依法依规处罚,不得随意超出或降低处罚标准。
(三)严肃作风纪律。执法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严守保密纪律,各抽查组成员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等相关信息要 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具体抽查时间和抽查对象等提前通知或透露给相关人员,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及时报送情况。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专项简报信息,突出工作亮点,梳理存在问题,报告工作进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法规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创造良好氛围。全县文旅行业营 业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总结及相关资料由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集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上报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附件:舞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事项类别 重点检查事项 (一般检查事项) |
检查方式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 比例 |
抽查起至 时间 |
1 |
互联网上网服 务营业场所检 查 |
1、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2、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 施、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
一般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全县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 场所 |
5% |
2021年6月 -7月 |
2 |
歌舞娱乐场所 检查 |
1、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 境外的曲库联接; 2、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含有禁止 内 容 ; 3、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一般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全县歌舞 娱乐场所 |
5% |
2021年7月 -8月 |
3 |
印刷、复制企 业检查 |
1、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 或者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的; 2、没有建立承印验证制度、承印登 记制度、印刷品保管制度、印刷品 |
一般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全县印刷复制 企业 |
5% |
2021年8月 -9月 |
交付制度、印刷活动残次品销毁制 度等的 ; 3、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出 版物的 ; 4、盗印他人出版物的; 5、非法加印或者销售受委托印刷的 出版物的; 6、超范围经营的。 |
|||||||
4 |
出版物经营单 位检查 |
1、发行非法出版物; 2、未能提供近两年的出版物发行进销货 清单等有关非财务票据; 3、超出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核准的经营范 围 的 。 |
一般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全县出版物经 营单位 |
5% |
2021年9月 -10月 |
5 |
旅行社、分社 检查 |
1、旅行社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 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 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 2、分社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 范围经营旅游业务;3、旅行社服务网 营单位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旅行社 业务 经营活动的。 |
一般事项检查 |
不定向 |
全县旅行社、旅 行社分社、旅行 社营业部 |
5% |
2021年10 月-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