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18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的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新开展理念,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监管工作标准体系,逐步实现监管事项全统一、监管系统全联通、监管数据全共享、监管业务全覆盖、监管行为全留痕,探索推进联合监管、非现场监管、风险预警移动监管,有效提升监管的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核准监管事项。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全面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实现应领尽领、事项准确、层级清楚,到达清单之外无监管的要求。对于监管层级确实不属于县(市、区)级的要进行清理,写明事项和理由后上报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标准行政执法行为。要依据“互联网+监管”系统对外公布的监管事工程录清单,以及清单明确的监管对象和范围、监管方式、监管流程等开展监管,防止随意检查、越权执法。要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特殊行业、重点领域(涉及公共平安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行政检查,以及各类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要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执法行为数据要在第一时间应录尽录。
(三)推进风险预警应用。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会聚的各类监管信息,加大对虚假医疗广告监测、非法集资、非法销售药品(含处方药品)、非法销售医疗器械、农民工工资欠薪等5类风险的分析研判,适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并组织开展核查处理。
三、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监管”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要强化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日常监管工作:要大胆创新,打造特色,将工作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及时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的改革气氛。加强对各部门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结果列入全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的重要内容。
舞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