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6月27日,舞阳县召开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座谈会,县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办室主任康丽娜主持会议,有关乡镇分管副职及司法所长参加。
会议就新时期新形势下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及主要任务进行了分析讲解,与会人员围绕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亟待解决的难点以及相应意见建议进行座谈交流。
会议要求,一是转变观念,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认识乡镇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乡镇法治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基础性工程,落实乡镇党委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建立依托司法所推进乡镇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二是沟通协调,主动谋划工作。各司法所要发挥好承上启下、左右沟通协调的重要作用,主动向分管领导及乡镇主要领导汇报,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落实好协助乡镇党委统筹协调法治建设、承担政府法律事务、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要求。三是规范运作,务求实效。要加强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稳妥有序推进乡镇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好基层法治建设排头兵,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