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舞阳县住建局起草了《舞阳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1月2日-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到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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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日
舞阳县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优化存量、提升品质、完善结构、彰显特色、提高效能,推动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结合建筑质量、风貌、区域功能特征,通过整治提升、改建完善和拆除新建等方式,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城市空间形态与功能,达到城市空间重塑、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修复、经济结构优化的目标。城市更新的类型主要包括: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产业聚能增效类、公共服务品质提升类、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类、城市安全韧性提升类、绿色发展和生态修复类、智慧赋能管理类等。
第三条 城市更新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把改善民生作为实施城市更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结合,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引导,壮大政府融资平台,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和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城市更新,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更新模式。
(三)保护优先,活化利用。坚持审慎更新的理念,有效保护城市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建筑风貌,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建筑、历史建筑等历史内涵和文化要素,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活化利用,实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更新融合发展、互促互进。
(四)问题导向、系统谋划。通过城市体检全面评估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科学编制城市更新规划,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科技赋能,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意识,系统实施城市更新。
(五)结合实际、分类施策。坚持因地制宜,依据产业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更新范围和规模,明确更新改造的必备项与拓展项,积极开展路径、政策、机制创新,科学精准施策。
(六)守住底线、稳步推进。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示范带动、稳步推进,明确负面清单,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防止大拆大建,合理把握节奏,着眼长期运营,避免“运动式”推进。
第四条 城市更新重点任务:
(一)老旧小区改造。坚持区域联动,系统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市政基础设施短板,改善小区居住条件,推进适老托育设施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等公共配套设施。对地块小、分布散、配套不完善的区域,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划定用地边界,实施连片更新改造。探索街区化物业管理模式,解决老旧小区零散片区无物业管理的难题。
(二)老旧街区改造。结合国家完整社区建设,以街区为单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优化规划布局、完善配套设施等方式,统筹推进老市场、老街区、老旧楼宇的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实施“断头路”“支小路”更新改造,打通交通断点,畅通“微循环”。
(三)老旧厂区改造。充分利用既有厂房建筑和构筑物,通过转换建设用地用途、转变空间功能等方式,植入文化、商业、展览、办公等新型功能,建设多样化的文化创意和创新空间。
(四)统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三同时”要求,加强市政道路交通体系等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提升城市供水、供暖、燃气、雨污分流、照明、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实现城市基础设施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扭转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各自为战的局面。加强城市医疗卫生、养老、托育、托幼、教育、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城市15分钟生活圈。按照强化共用、整合通用、开放应用的思路,重点开展城市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发展等智能化创新应用,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打破设备、组织间的数据孤岛,逐步打造智慧城市。
(五)提升生态环境品质。以绿色空间、生态廊道等为更新对象,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加大河道水系治理、河湖渠连通工程及周边环境的生态治理和修复、黑臭水体治理等。
(六)产业提质升级。打造以沙澧河文化风光带为主题的旅游、夜间文旅消费综合体,以演艺剧场、休闲商场为核心的文商旅城市综合体,推动文商旅业态全面转型升级。
(七)提升城市韧性。整合城市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实现全方位监测、及时预警、精确溯源、实时处置。统筹交通、供电、供水、供气、信息通信等生命线工程建设,加大“积水点”整治力度。合理规划布局应急避难、应急医疗场所,完善应急交通体系,改善体育场馆等公共建筑和设施的应急避难功能和应急医疗功能,切实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
(八)统筹多类型项目的片区更新。以挖掘片区发展潜力、提升片区资源价值为目标,发挥文化资源、自然资源、上位规划等优势,落实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无障碍等设计理念,通过补齐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片区资源价值和人居环境。在城中村更新中,以完善功能、改善环境为重点,关注优化空间结构、转换集体建设用地性质、系统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拆除重建应尊重居民安置意愿,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
第五条 为加强对城市更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舞阳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经开区、县水利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舞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投集团、县房投公司、国网舞阳供电公司、舞泉镇、文峰乡、辛安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县政府办公室服务城建工作副主任任主任,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第六条 各有关乡镇作为辖区城市更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城市更新工作。县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第二章 专项规划编制
第七条 坚持“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机制,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城市体检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