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县交办举报件第7批3件,分别为第167号、第184号、第185号、第186号、第190号、第191号、第192号、第193号、第194号。
第167号 举报内容为生活垃圾问题,承办单位为吴城镇、舞阳县住建委。
第184号 举报内容为扬尘污染、水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环保局、辛安镇。
第185号 举报内容为扬尘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环保局、辛安镇。
第186号 举报内容为扬尘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环保局、辛安镇。
第190号 举报内容为扬尘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环保局、文峰乡、商务局。
第191号 举报内容为噪声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住建委。
第192号 举报内容为大气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交通局。
第193号 举报内容为扬尘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环保局。
第194号 举报内容为大气污染问题,承办单位:舞阳县环保局。